[]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住房公积金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济住中字[2014]37号
发文部门: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时间: 2014-9-25
实施时间: 2014-9-25
法规类型: 住房公积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阅读人次: 387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住房公积金受委托银行、各缴存单位:
  为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保证职工公平、合理、规范地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针对近期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中的一些问题,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做出以下规定,请严格执行。
  一、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必须是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应由单位和职工个人按规定比例共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缴存的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扣除并代缴。单位委托具有一般人事代理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与代理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致。
  二、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
  (一)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在审批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凡发现借款人及参贷人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委托不具有一般人事代理资质的单位缴存的或与代理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单位不一致的,或者仅有职工个人委托有关单位代理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一律不予审批贷款。
  (二)借款人及参贷人由所在单位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缴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反映其参保情况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该记录单中“参保单位名称”应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名称一致;同时提供工资发放证明材料,如果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超过月收入1万元的还应提供纳税证明。
  (三)各受委托银行在受理、初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必须按照《济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范》及本通知规定,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规范操作,对不符合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有关政策规定的不予初审、上报。公积金中心发现受委托银行初审把关不严、协助借款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按《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并追究当事人相应责任;凡发现借款人及参贷人以欺骗手段违法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将责令限期退回违法所贷款金额,记入个人信用记录并追究当事人相应责任。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9月25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 京房公积金发[2 2007/6/14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 吉建金管[2014] 2014/10/16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建金管[2007]22 2007/9/15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 青政办[2013]25 2013/9/16
关于整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推动“亮码可办”工作的 建办金[2023]29 2023/7/26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鄂政办发[2014] 2014/10/30
关于抓紧做好对各地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 建办金管函[200 2002/11/14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金政办发[2015] 2015/11/4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保证金 赣财综[2007]61 0001/1/1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 宁政规字[2013] 2013/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