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养老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政字[2014]103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4-11-19
实施时间: 2014-11-19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408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 《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 〔2014〕8号)和省政府 《关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字 〔2014〕114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调整如下:
  一、提高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参保缴费补贴。对选择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档次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对选择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档次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上述补贴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提高补贴标准所需资金按照现行财政分担体制解决,市与各区按5∶5分担,四市自行负担。
  二、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自2014年2月21日起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19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 琼府[2022]40号 2022/11/22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 鲁人社发[2023] 2024/1/1
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基金省级调剂办法 海南省人民政府 1996/1/23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 内人社发[2020] 2020/8/24
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经办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函[2024] 2024/11/29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 闽人社文[2019] 2019/6/25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 成办发[2013]38 2013/1/1
陕西省统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陕政发[1998]28 1998/7/1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决定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11/1/1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企 深圳市人民代表 20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