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4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人社[2014]116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4-8-29
实施时间: 2014-9-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阅读人次: 477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4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255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我市2014年度(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社会保险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
  (一)我市(除溧水、高淳区,下同)参保企业和职工(含个体工商户,下同)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400元,上限为16200元。
  (二)溧水、高淳区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160元,上限为16200元。
  二、参保企业和职工的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14年度参加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170元(其中含大病救助10元);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14年度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8元。
  三、调整后的缴费工资上下限及缴费标准从2014年9月1日起执行。
  四、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按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832元计算。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29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 劳动和社会保障 1999/3/19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公有制企业社会 宁政发[2005]72 2005/7/8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我区社会保险 宁政办发[2012] 2012/6/11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对省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893号 陕税函[2021]11 2021/6/7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暂行 甬政发[2007]10 2008/1/1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转 粤人社规[2022] 2022/5/24
关于印发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意见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6] 2006/2/6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 人力资源和社会 2011/7/1
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3年度企业领 青人社办字[201 2013/7/25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开展 长府办发[2008] 20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