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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省级国有投资公司规范管理健康发展的意见
发文文号: 黔府发[2013]18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8-20
实施时间: 2013-8-20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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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 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级国有投资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投融资体系,防范投融资风险,增强投融资能力,更好地发挥省级国有投资公司(指省政府出资设立、具有投融资职能的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服务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的作用,现就促进省级国有投资公司规范管理、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功能定位。省级国有投资公司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战略定位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强化自身功能定位,集中优势资源发展主业,壮大实力,提升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水平。目前,8户省级国有投资公司的功能定位分别为:
  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省产业领域的战略投资者,为省属企业重大发展项目投融资,推动省属企业改革重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战略投资项目近期重点放在贵安新区。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全省重点公路及其他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资本运营平台和建设经营管理主体,重点围绕全省高速公路建设进行投融资。
  贵州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省政府铁路建设的出资人代表,负责融资并代表我省参加贵广铁路及后续有关铁路建设。
  贵州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省旅游资源整合开发平台,以酒店营运和酒店管理输出为主,适度进行旅游资源整合开发和资本运作。
  贵州省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全省骨干水源工程的建设管理和投融资主体,管理中央和省级出资形成的资产,承担全省流域开发与治理、城乡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城市防洪、水环境治理及水力发电、水利风景区的投融资、建设和经营管理,推进全省水务一体化。
  西南能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省矿产资源整合开发及其投融资的重要平台,矿产资源探、采、选、冶及精深加工的龙头企业。
  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贵安新区开发建设的开发运作层和载体,承担贵安新区内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直管区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土地一级开发、房地产开发、基础产业、各类产业实体的融资、投资、建设和资本运作,推进区域性开发投资与产业实体相结合的运作模式,在贵安新区开发建设中,将公司打造成为投资建设和产业实体相结合的综合性大型集团化经营实体。
  贵州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全省初创期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平台,负责建立科技风险投融资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带动社会资本投入。
  省财政厅要加快组建为全省重大民生领域项目建设融资的省级国有投资公司、省级信用再担保公司,促进融资与担保良性互动,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分工明确、主业突出、运营规范的投融资体系,为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及其他公益性项目提供有效的投融资服务。
  二、明确发展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主基调、主战略和推进“四个一体化”产业布局、加快“5个100工程”、贵安新区建设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创新体制机制,强化资本运作,加强规范管理,推动省级国有投资公司向战略投资者转变、向股权多元化转变、向市场驱动型转变,实现加速发展、转型发展。到2015年,省级国有投资公司的规模、实力、效益明显提升,投融资能力大幅提高,资产总额达到5000亿元以上,净资产达到2000亿元以上,投资能力达到3000亿元以上,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明显增强,为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提供有力的投融资保障。
  三、把握基本要求。省级国有投资公司要根据自身公益性、引导性和发展性特点,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把握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和基本要求,加快壮大规模和实力,提高投融资能力。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开展投融资工作,强化投资公司的市场主体作用,积极适应市场经济规律,大力推进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面向市场多渠道融资,保障全省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坚持加快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统一。把加快发展放在首位,努力提高投资公司经营管理和价值创造能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持资产与负债、投入与产出、现金流入与现金流出的相对平衡,规范投融资行为,降低融资成本,控制投资风险,确保稳健经营。
  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筹。协调推进经营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同步实施,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民生项目和支撑性、带动性产业项目,努力提高投融资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四、引进战略投资。省级国有投资公司要引进战略投资者,逐步实现股权多元化。要围绕全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编制储备一批募投项目,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大力引进社会资本进入公路、铁路、水利、民生等领域。拓展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深度和广度,多渠道引进有战略背景、有资本、有技术、有资源、有市场的战略投资者,积极引进实业投资者、上市公司、基金公司和股权投资机构,提高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水平。
  五、提高融资能力。有关部门要加大争取信贷供给力度,积极推进金融领域创新,加快发展银行、基金、证券、保险、信托、租赁等金融业务,努力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推进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相结合,建立投资公司与金融机构联系互通机制,大力支持投资公司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和使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投资公司要积极探索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的途径,创新融资项目,争取间接融资,扩大直接融资,提高融资能力。
  六、大力整合资源。有关部门要根据投资公司功能定位,按照“产业相近、行业相关”的原则,突出资源聚焦和现金流培育,加大相关资源整合注入力度,增强造血功能,提升投融资及持续发展能力。对已经明确整合注入的资产,要尽快理顺产权关系,依法变更进入相应投资公司;对已明确作为投资公司整合范围的资源,要进一步清理、整顿、规范,确保完整注入相应投资公司,促进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利用;对缺乏经营性收入的公司,要配套注入一定的经营性资产,进一步改善资产结构。投资公司可竞争性获取土地一级市场整理、交通线路运营、城市供水、景区经营等特许经营权。
  七、做大做强实力。根据发展及履职的需要,省财政按照省政府决定向投资公司注入资本金。相关国债资金、地方债资金、财政补贴资金和按规定减免的税费转作国有资本金,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省财政厅批准,重大事项经省财政厅审核报省政府批准。对投资公司因承担省政府委托的公益性建设项目融资任务发生的经营亏损,先由公司收益进行弥补,缺口部分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提出弥补方案,经省财政厅审核后报省政府审定列入财政预算进行弥补。
  八、加强监督管理。坚持财政资金不直接为投资公司担保、投资公司之间不相互担保、专项资金不交叉使用。涉及重大投融资、资本性支出、发行公司债券、对外担保等需报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批准,重大事项报省政府批准。建立完善重大投资损失责任追究制,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全面推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部门批准,投资公司严禁从事高风险理财业务。
  九、完善体制机制。投资公司要建立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市场化运作、公司化运行。根据投资公司的功能、定位、作用和特点,按照“同一行业、同一尺度”的原则,完善省级国有投资公司考核体系,薪酬和奖惩标准,具有公益性质的投资公司突出融资计划完成率、投资计划到位率、实物工作量完成率等考核指标,其他类型的投资公司突出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成本费用利润率和流动资产周转率等考核指标。由省财政厅牵头,会同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建立省级国有投资公司发展情况考评机制,明确各省级国有投资公司的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考核结果作为经营管理层聘任和薪酬的重要依据,在风险投资公司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具体考核工作由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分别组织实施。
  十、加强队伍建设。围绕实施“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和“六个一批人才引进计划”,坚持人才与项目相结合,人才与资本相结合,引进与使用相结合,加快培养引进高层次高素质的资本运作人才。推进柔性引进人才方式,面向境内外、省内外深入开展招商引才、项目引才和技术引才等专项活动,采取组团招聘、智力合作、团队共享、契约管理等多种形式引进人才和团队。按照市场规则完善激励机制,创造良好的职业环境,广开紧缺人才“选、用、留”的“绿色通道”。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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