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医疗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省直职工医疗和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人社发[2013]2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3-1-8
实施时间: 2013-3-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516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直各参保单位、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省直职工医疗和生育保险待遇水平,切实做好省直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工作,结合省直医疗和生育保险基金的结余情况,经研究,对省直医疗和生育保险待遇进行部分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将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
  二、调整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支付限额
  将“省直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支付范围由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至20万元之间的部分费用”调整为“省直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的支付限额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至25万元”。
  三、提高门诊特殊治疗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一)提高器官移植患者术后抗排异用药基金支付比例
  将省直器官移植患者术后抗排异用药待遇由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支付比例由80%提高到90%。
  (二)提高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放化疗统筹基金支付标准
  将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放化疗、免疫治疗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支付比例由原来的80%提高到90%,不享受公务员补助的参保单位原规定的单位负担10%部分不再负担。
  (三)扩大尿毒症透析门诊治疗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将血液透析滤过治疗项目和腹膜透析使用的肝素帽纳入统筹基金和大额补助支付范围。
  四、扩大门诊特殊疾病范围
  将病毒型肝炎、肺结核、类风湿、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疾病范围。其待遇水平与其它门诊特殊疾病保持一致。
  五、提高住院治疗精神疾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参保人员在精神专科医院治疗精神疾病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到95%。
  六、提高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按照卫农卫发[2010]80号文件规定,将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七、提高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标准
  将生育保险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10%。
  八、本通知自2013年3月1日起执行。
  二〇一三年一月八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等 2023/5/15
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06/10/1
威海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 威政发[1997]48 1997/10/1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 浙医保联发[201 2019/9/11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冀医保规[2019] 2020/1/1
温州市政府出台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2002/10/1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助力“浙有善育”促进 浙医保联发[202 2022/7/1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成医保发[2024] 2025/1/1
汕头经济特区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 1999/1/23
长沙市医疗保障局长沙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 长医保发[2020] 20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