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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州市物价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中新广州知识城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价[2012]55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3-19
实施时间: 2012-3-1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阅读人次: 6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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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属各有关单位,中新广州知识城管委会、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级市物价局、财政局:
  《中新广州知识城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收费单位在2012年4月5日前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行政事业性)注销或变更手续。各级物价、财政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的贯彻落实,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物价局、财政局反映。
  附件:中新广州知识城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实施方案
  广州市物价局 广州市财政局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联系电话:83228865
  附件
  中新广州知识城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提出的“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减少收费项目,率先实行审批管理零收费制度”的精神和市政府《印发2010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穗府〔2010〕13号)提出的“支持广州开发区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综合改革试点”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知识城开发建设的决定》中关于“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试点”的政府重点工作要求,落实科学发展、先行先试,加快知识城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区的建设发展。根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省物价局《关于在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展行政审批零收费试点问题的批复》(粤价〔2011〕20号)规定,现制定中新广州知识城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目标
  以中新广州知识城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区的功能整合为创新突破口,对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清理,推进收费管理体系、财政支付体系改革,按照建设与国际接轨的投资环境的要求,加大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的力度,率先实现“审批管理零收费制度”,使中新广州知识城、广州开发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区)、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成为我省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最少的地区,为其发展机制战略性调整和发展模式战略性转变,为全市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打好基础。
  二、改革的原则
  (一)先行先试,统筹兼顾,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减少收费项目。
  (二)凡涉及审批管理类的收费项目停止收取。
  (三)对符合国际通行惯例和适当对等原则的收费项目予以保留。
  (四)对资源补偿类的收费项目予以保留。
  (五)对个人缴交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予以保留。
  (六)三个国家级开发区实行相同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政策,中新广州知识城改革力度要在三个国家级开发区基础上有所加大。
  因特殊情况,确需收费的,由中新广州知识城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区会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审核,报市政府批准。
  三、改革的内容
  (一)按照收费改革的原则和改革的目标,决定三个国家级开发区停止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13项,具体收费项目为:
  1.建设部门的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
  2.国土房管部门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服务费。
  3.国土房管部门的房屋登记费(个人部分保留)。
  4.水务部门的河道管理范围占用费。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劳动年审证照费。
  7.农业部门的农机监理费(含“九二”式拖拉机牌证费)。
  8.农业部门的畜禽及畜禽产品检疫费。
  9.农业部门的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检验费。
  10.林业部门的林权勘测费。
  11.公安部门的治安联防费。
  12.质监部门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费。
  13.质监部门的计量收费中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费、计量授权证书费、计量标准考核费、计量授权考核费、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费、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考核费。
  (二)中新广州知识城改革力度有所加大,在三个国家级开发区的基础上增加停征3项收费(中新广州知识城合计停征16项收费):
  1.地税部门的税务发票工本费。
  2.财政部门的收费票据工本费。
  3.交通部门的IC卡道路运输电子证件工本费。
  (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计入土地出让金,在出让土地时一并收取。
  四、改革后相关费用承担问题
  因停止上述收费项目影响到中央、省和市财政收入减少的费用,属于中央和省财政收入的由中新广州知识城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区财政承担,并专项上解中央和省财政,中新广州知识城按照省对中新广州知识城的扶持政策执行;属于市级财政收入的由市财政承担。停止收费后有关部门开展相关业务所需经费列入部门预算,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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