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评估估价 > 资产评估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价[2011]258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7-14
实施时间: 2011-8-1
法规类型: 资产评估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1056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现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制定重庆市资产评估收费标准,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在我市经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应当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制定的《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见附件一)规定执行。
  二、法定资产评估实行政府指导价,非法定资产评估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资产评估收费标准(见附件二),由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方在规定的基准费率和浮动幅度内双方协商确定。
  三、本通知从2011年8月1日起执行,其中重庆市资产评估收费标准试行三年。原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价〔2001〕119号)同时废止。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4号)
    2:重庆市资产评估收费标准
相关附件:
附件2:重庆市资产评估收费标准.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 川办函[2014]12 2014/8/19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青海省会计师事务所服 青发改收费[201 2011/1/2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 2010/8/1
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发布《吉林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吉省价收[2011] 2011/5/9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废止《天津市律 津发改价管规[2 2024/12/19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民政厅黑 黑价联[2011]29 2011/9/1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 苏价规[2012]2号 2012/6/20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办中小 陕价行发[2012] 2012/5/22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 桂价费字[2003] 2003/8/29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规范收费管理促进农民增加收 粤财综[2004]19 2004/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