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铁岭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职工个人缴付住房公积金时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的批复
发文文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批复
发文部门: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7-10-17
实施时间: 1997-10-17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532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铁岭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职工个人缴付住房公积金时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铁地税个[1997]99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企业职工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在征收其个人所得税时是否扣除,按省局辽地税所[1995]60号文件第二条规定执行。
  二、企业以住房公积金名义向职工发放的补贴(不包括通过职工工资手册转缴的部分),应并入工资总额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省局辽地税所[1995]60号文件关于单位和个人缴付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规定与国务院国发[1994]43号文件关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规定是一致的,即职工在领取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本金和利息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一条废止。)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2011年住房公积金年 津公积金中心[2 2011/5/18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部直属企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1996]外经贸计 0001/1/1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 沪地税所二[200 2006/10/20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 2013/3/29
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09/2/1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办法 京政发[1992]35 1992/7/1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2014年度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 2014/6/30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12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 沪公积金管委会 2012/6/13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1997年] 浙江省第八届人 1997/10/1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在京中央国家机关 京房公积金国管 2012/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