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南昌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非住宅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洪地税发[2008]281号
发文部门: 南昌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7-14
实施时间: 2008-7-14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昌
阅读人次: 438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县、区地税局、直属各单位:
  为统一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标准,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相关规定,现将个人非住宅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个人转让非住宅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相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申报的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以政府公布的基准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并保证各税种计税价格一致。
  相关的合理费用的扣除标准暂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规定执行,其中:支付的装修费用最高扣除限额按房屋原值的10%掌握。
  纳税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实行核定征收,核定征收率统一为1.5%。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区企业职工取暖费有 宁财[税]发[200 2008/11/17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取得通讯补贴有关个人所得税前 贵州省地方税务 2018/4/23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和调整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 大地税函[2002] 2002/7/1
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 财税[2015]56号 2015/5/8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内地税发[2001] 2001/7/11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 2006/1/1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各类购物卡、购物券征收个人所得 大地税函[2001] 2001/4/2
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8/7/1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收 浙地税发[2002] 2002/10/25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 金地税政[2009] 2009/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