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两个密集型”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03]13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税发[2003]135号文件所涉及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0年颁布),可在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查阅(联系电话:67611512)。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两个密集型”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五批]的公告 发文文号: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发文部门: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9 实施时间:20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