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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关于增值税电脑版普通发票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发改收费[2005]1621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5-10-31
实施时间: 2005-10-31
失效时间: 2006-10-3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4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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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国家税务局,各市县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增值税电脑版普通发票价格的批复》(发改价格[2005]1754号)的有关规定,增值税电脑二联、电脑五联普通发票价格分别为每份0.35元和0.70元(均为含税价格)。税务机关在发售增值税电脑二联、电脑五联普通发票过程中,不再加收任何费用。
  以上价格自发票发售使用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限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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