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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债券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26]710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6-5-22
实施时间: 2026-10-26
法规类型: 债券及衍生品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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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促进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债券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以下简称债券ETF)市场发展,提升债券ETF二级市场流动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业务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债券ETF纳入本所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以下简称协议回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本所上市的债券ETF可以作为质押券按照本所规定参与协议回购业务。
  二、债券ETF按照规定参与本所协议回购业务的,数量申报单位为份,协议回购成交金额不得超过债券ETF质押份数与前收盘价的乘积。
  三、发生债券ETF进入终止上市程序等异常情况的,一方应当在知悉异常情况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手方,并及时协商解决。回购双方可以采取提前终止、变更质押券、继续履行或者本所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处理。
  四、债券ETF与债券在产品运作管理等方面有所不同。债券ETF纳入协议回购质押券后,投资者应当关注相关差异和风险,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五、本通知自2026年10月26日起施行。请各市场参与人做好相关业务与技术准备。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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