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增值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工信电子函[2025]1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文时间: 2025-9-29
实施时间: 2025-9-29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1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5〕23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自行下载)文件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区内企业按照通知要求于2025年9月25日至9月30日、10月9日至10月14日在信息填报系统(https://ic-tax.ccidthinktank.com/)中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根据企业条件,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初核推荐。
  企业可于11月30日后,从信息填报系统中查询是否列入清单。清单印发后,企业可在当期一并计提前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清单有效期内,如企业发生更名、分立、合并、重组以及主营业务重大变化等情况,应于完成变更登记之日起45日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告。企业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企业应签署承诺书,承诺申报出现失信行为,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9月29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信息产业处 高东生;联系电话:022-83602833)
  市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 苗鸿  联系电话:022-23142184)
  (此件主动公开)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 工信部联通装函 2023/9/11
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 苏府[2016]29号 2016/3/7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先进制造业企 津工信财[2024] 2024/3/11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3年度11月-12月申报先进制造 津工信财[2023] 2023/11/10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等部 渝经信发[2024] 2024/7/19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和集成 京政发[2014]6号 2014/2/8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 沪地税所[2014] 2014/3/17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 2023/10/8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 桂工信规划[202 2024/7/3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 京国税发[2005] 2005/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