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国资管理 > 产权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产权交易机构开展金融机构国有产权交易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函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5-4-16
实施时间: 2025-4-16
法规类型: 产权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155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有关产权交易机构:
  现将《关于加强产权交易机构开展金融机构国有产权交易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金〔2025〕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对照《通知》有关内容,逐项进行自查是否按要求落实,并附佐证材料及联系人,《通知》中提到的产权交易项目资料受理清单及有关制度作为附件一并报送。落实情况报出资监管部门审核后,于本文印发1个月内报送我厅。
  二、根据《规范产权交易机构开展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财金〔2020〕92号)要求,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我厅报送经出资监管部门审核后的上季度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开展情况。
  三、如未按《通知》要求及有关规定开展金融机构国有产权交易的,或出现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损害国家利益或交易双方合法权益的,我厅将立即停止相关产权交易机构从事金融机构国有产权交易业务的资格,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告。
  附件:关于加强产权交易机构开展金融机构国有产权交易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5年4月16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的通知 金规[2025]20号 2025/9/10
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 2023/8/1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关于申报金融机构 成经信办[2012] 2012/8/14
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2024/12/26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金融机构购买债券到期后取得的利息 鲁地税函[2001] 2001/3/16
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的通知 2021/7/1
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有权机关办理保险公司资本保 银保监办发[202 2020/10/10
关于印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操作指引[2020年 财金[2020]110号 2020/11/17
安徽省地方金融机构财务审计暂行规定 皖政[1998]59号 1998/12/17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 20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