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会计法规 > 会计职称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单位面授会计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工作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5-2-12
实施时间: 2025-2-12
法规类型: 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41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单位法人用户服务管理”模块已于日前上线,根据财政部工作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用人单位组织的面授会计继续教育相关培训备案、记录导入及审核事项均在全国平台办理。
  为确保2024年度单位面授会计继续教育学分顺利上传至全国平台,请有关用人单位督促本单位参训人员于2025年2月28日前在全国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因个人原因导致2024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学分无法上传的,财政部门不再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福建省财政厅
  2025年2月12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有关事项 2024/10/15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我市2019年度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津财会[2019]34 2019/4/26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 云会协[2018]13 2019/1/1
关于印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2019年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 中税协秘发[201 2019/3/21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施 成财会[2016]4号 2016/3/16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计 鲁会协[2010]20 2010/5/7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修订《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继 豫会协[2011]59 2011/10/24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通知 京财会[2022]13 2021/1/26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注册 浙注协[2011]25 2011/5/16
关于印发2013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活动计划的通知 中估协发[2013] 201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