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2-24
实施时间: 2024-1-1
失效时间: 2026-12-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夏
阅读人次: 52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的有关规定,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区税务局、自治区民政厅联合审核确认,宁夏回族自治区关心下一代基金会等公益性社会组织获得2024-202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效期3年,即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现将名单公告如下:
  1.宁夏回族自治区关心下一代基金会
  2.宁夏回族自治区扶贫基金会
  3.宁夏沙漠绿化与产业发展基金会
  4.宁夏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5.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6.宁夏回族自治区见义勇为基金会
  7.盐池县慈善总会
  8.宁夏儿童福利基金会
  9.宁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0.宁夏公益慈善事业促进会
  11.宁夏黄河银行助学基金会
  12.大武口区慈善联合会
  13.宁夏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
  14.北方民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5.西吉县清源和谐社区服务中心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5年2月24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青海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确认海南州红 青财税字[2021] 2021/12/8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上海市2020年 上海市财政局国 2021/9/1
辽宁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民政厅转发财政 辽财税[2010]11 2010/8/10
关于2022年度-2024年度和2023年度-2025年度公益性社会组 财政部国家税务 2022/12/30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山东 鲁财税[2007]42 2007/12/21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闽地税函[2008] 2008/4/29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福建省民 闽财税[2009]59 2008/1/1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内蒙 内蒙古自治区财 2024/1/18
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浙江省民政厅关于 浙财税政[2023] 2023/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