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国资管理 > 地方国资 > 江西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8-10-23
实施时间: 2018-10-23
法规类型: 江西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35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出资监管企业:
  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是法治国企建设的重要基础,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为健全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有效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的相关规定,结合省出资监管企业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案件管理的责任意识。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案件管理工作,增强案件管理的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案件管理的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自主处置原则,不断强化事前风险防范,积极做好事中控制、事后处理,切实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强化职责,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案件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国企建设全局统筹谋划,定期听取案件管理情况汇报,提供必要的制度、人员、机构和经费保障,对重点难点问题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加强案件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企业法务队伍专业化水平。
  二、健全案件管理的制度体系。各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统一管理、分类指导、分级负责的案件管理体系,逐步实现企业案件管理从防御性向战略性的转变。明确各部门之间、集团与子企业之间的案件管理职责要求和任务分工,优化管控模式,完善案件管理制度,细化案件管理流程。不断提升法务管理与生产经营的融合度,有效识别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风险点,及时堵塞漏洞,改进优化;将法务工作嵌入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合同协议、重要决策法律审核全覆盖。加强法律风险提示预警机制的建立和运用,对具有普遍性或可能引发连锁反应的风险事项,要采取提示函等形式及时提示预警,扩大风险防范范围,遏制风险蔓延扩大,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对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要深入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防范建议和意见。建立完善法律中介机构和案件代理律师的选聘制度,规范选聘程序,不断提升其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建立案件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对本企业中案件处置作出重大贡献的集体或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案件管理处置不力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案件处置重点环节管控。各企业要积极做好案件应对处置工作,扎实抓好重点环节管控。对发生的法律纠纷案件,要充分发挥内外部法律资源作用,认真做好案件分析评估、法律论证和证据收集等工作,制定行之有效的应对方案;对进入诉讼(仲裁)阶段的,要严格按照诉讼程序,积极参与庭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严禁消极处理、放任不管。对外聘律师提出的意见,要结合有关实际情况,综合研判,审慎确定诉讼策略,严禁以“案件外包”等形式转移责任。加强对子企业的案件管控,及时提供帮助指导,案情复杂影响重大的,集团公司应直接介入协调处置。推进案件管理信息化建设,定期分析运用信息数据,实现案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
  四、切实做好案件报备工作。各企业要切实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报备工作的通知》(赣国资法规字〔2011〕129号)要求,及时将本企业系统所发生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报省国资委备案。做好当年本系统发生的案件汇总统计工作,研究分析案件总体情况、主要特点、发案原因、应对措施及下一步打算,形成年度案件综合分析报告,于每年1月底前将加盖公章的年度综合分析报告和年度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汇总表报省国资委备案,同时将电子版上传至国资监管信息系统。
  五、妥善应对境外法律纠纷案件。各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国家政治、经济、外交以及重大国有资产安全的境外案件,或者被境外机构刑事、行政调查的,应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深入开展法律分析、研判评估,积极做好相关应对准备工作,妥善处理纠纷。积极协调,争取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多渠道推进案件处理,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
  省国资委将加强对出资监管企业法律纠纷案件处理、备案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突出问题,及时提示重大法律风险,持续推进出资监管企业提升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水平。对法律纠纷案件管理不力、重大法律纠纷处理不当或者未及时报备的,予以通报;对因违法违规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并造成重大损失的,或者案件发生后违反规定及本通知要求,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企业资产损失的,在考核中扣减分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周一民,联系电话:0791-83952585
  附件:省出资监管企业年度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汇总表
  江西省国资委
  2018年10月23日

  附件:省出资监管企业年度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汇总表
  报备单位:                 报备年度:

 

序号

案件名称

本企业涉案单位

涉案对方

对方性质(国有/非国有/其他)

案件类型(刑事/民事/行政)

标的金额(万元)

案由

基本案情(发案时间、主要事实、争议焦点及当前状态)

已避免及挽回损失金额或预计损失金额(万元)

1、本年度新发尚未终结

1

                 

                 

2、本年度新发已终结

1

                 

                 

3、以前年度发生尚未终结

1

                 

                 

4、以前年度发生已终结

1

                 

                 

  合计:本年度新发生重大案件ⅩⅩ件,涉案金额ⅩⅩ万元;处理终结重大案件ⅩⅩ件,涉案金额ⅩⅩ万元,避免或者挽回损失ⅩⅩ万元;尚在处理中的重大案件ⅩⅩ件,涉案金额ⅩⅩ万元;其中,境外重大案件新发ⅩⅩ件,涉案金额ⅩⅩ万元;处理终结ⅩⅩ件,涉案金额ⅩⅩ万元,避免或者挽回损失ⅩⅩ万元;尚在处理中ⅩⅩ件,涉案金额ⅩⅩ万元。
  注:本表所称重大法律纠纷案件为《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报备工作的通知》(赣国资法规字〔2011〕129号)第一条规定的案件范围。

 
  • 加入收藏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