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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公布2023年度通过采购设备税收政策资格认定的外资研发中心名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沪商促进[2023]22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海关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3-8-22
实施时间: 2023-8-22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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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关于执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沪商促进〔2021〕188号),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对2023年度申请享受采购设备税收政策的外资研发中心进行了资格认定,共有两家外资研发中心通过了采购设备退税政策资格认定。现将名单公告如下:
  1.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上海研发分公司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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