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印花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关于按期申报印花税的提醒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9-30
实施时间: 2022-9-30
法规类型: 印花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阅读人次: 196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5号)规定,境内单位或个体工商户2022年7月1日及以后签订的印花税应税合同,应按季申报缴纳印花税。
  10月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及相关公告施行后的首个征期。如果您有2022年7月-9月的印花税应税合同,需要在10月份征期内申报缴纳印花税,请及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进行印花税税种认定,并按期申报缴纳。如有疑问请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感谢您对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工作的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
  2022年9月30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国税函[2003]95 2003/8/15
关于改变保险合同印花税计税办法的通知 国税函发[1990] 1990/7/1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确定印花税具体 国家税务总局新 2022/7/1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 国家税务总局河 2022/7/1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有关申 国家税务总局四 2022/7/1
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银行营运资金印花税纳税地点问题的批 国税函发[1990] 1990/11/10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税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沪地税地[2007] 2007/1/12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有关事 国家税务总局西 2022/7/1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 ​国家税务总局北 2022/7/1
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试行印花税征收提成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税发[1993]10 199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