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取消部分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发文文号: 苏财税[2022]1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时间: 2022-5-30
实施时间: 2022-5-3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230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要求,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民政厅审核,无锡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等52家社会组织自本公告发布的次月起不再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附件:取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xls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民政厅
  2022年5月30日

相关附件:
取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xls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 宁夏回族自治区 2011/1/1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确认 湘财税[2013]66 2013/12/22
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吉林省民政厅关于 吉财公告[2019] 2019/12/23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企业广 内国税所函[200 2002/1/28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总机构 湘地税函[2005] 2005/3/1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民政局关于 京财税[2025]37 2025/4/2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 厦财预[2010]53 2010/10/18
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广州市民政局广州 2023/3/27
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0/8/20
新疆地方税务局关于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煤炭生产安全 新地税发[2008] 2008/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