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 > 工商综合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1-12-6
实施时间: 2011-12-6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167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法治工商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意见》,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全面规范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全省工商系统法治化水平,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省工商系统法治工商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是,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以增强工商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努力做到“四个统一”,进一步实现法律意识增强、法律制度完善、决策机制健全、执法水平提高、执法监督到位、法制基础夯实的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国家工商总局“五个更加”的要求,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组织领导
  成立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法治工商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黄成模
  副组长:夏文亮 钟鸣明 王澄寰 王芳宁 王守仁
  成  员:黄会军郭仁群 翁俊豪 冯马龙 杨广 胡斌莹 蔡泽进 朱兴宏 林汉明 王群贵 黎仕开 赵卫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法制培训教育,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1、不断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加强对全省工商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的培养,提高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增强市场监管能力、服务发展能力、案件查办能力和内部监管能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2.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以进一步增强学法用法成效为切入点,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原则上每半年安排一次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学法活动,学习工商法律、法规和规章,尤其要及时组织学习和领会新颁布施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以推动新法新规及时有效地运用和贯彻落实到位,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有效落实。
  3.完善执法人员学习培训长效机制。根据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要求,紧密联系执法实践和执法人员现状,合理规划和安排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要通过专题讲座、上岗培训、定期轮训、交流研讨与自主学习等多种方式,有计划地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与更新,并逐步将培训情况、学习成绩纳入干部年度考评和任职晋升考察内容。
  4.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要深入持久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制定和落实“六五”普法工作计划,面向各类市场主体、面向广大消费者、面向社会各界,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等为契机,广泛开展工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1.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要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作出重大决策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咨询论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公开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并要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要建立重大决策听证制度,规范听证程序,听证参加人要有广泛代表性,将听证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建立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
  2.建立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重大决策的制定机关要跟踪了解决策的实施情况,通过多种途径了解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实施机关要及时向制定机关反馈决策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制定机关要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适时对决策进行评估,必要时组织相关专家学者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
  3.落实领导干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领导干部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明确问责主体、权限、对象、事由、程序和方式。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和科学民主决策规则作决策和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的行为,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处罚、收费、强制等行为,以及因推行依法行政不力,导致发生严重违法行政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1、规范执法办案程序。严格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省工商局《行政处罚量罚标准》以及《海南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保证程序合法公正。进一步规范立案、调查取证、核审、听证、集体决定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和行政强制措施行为;注重行政处罚文书在事实说明、证据列举、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说理性,实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完善对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扣押没收财物处理等办案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减少行政执法的随意性,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查处案件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必须按照移送的有关规定向公安、检察机关移送,不得以罚代刑。
  2、规范执法办案行为。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过罚相当、不枉不纵。要认真执行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认真执行海南省工商局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要坚持以人为本,和谐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审慎行使执法权,处理违法行为的手段和措施要适当适度。对依法需要采取行政强制和处罚手段的,既要合法合规,又要合情合理,不得粗暴对待行政相对人。省局各业务处要做好基层执法疑难问题研究答复工作,及时为基层执法答疑解惑,提供政策法律服务。
  3.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及其登记注册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开展注册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告等登记程序和审批程序的行政许可行为。进一步改进行政审批方式,创新行政审批机制,最大限度地方便行政相对人,提高行政许可效率,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4.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专项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监督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执行,促进依法履职和职能到位,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研究制定措施,及时督促整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定期开展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查,通过交叉互评、实名实案点评分析等方式,提高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
  (四)创新监管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深入推进行政指导。要持续深入地推进行政指导工作,不断促进行政执法效能的提升;要充分认识和发挥行政指导在行政执法监管中的积极作用,实现合法、合理、和谐监管,做到刚柔相济,通过行政指导促进职能履行到位,缓和监管执法矛盾,化解行政执法风险,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监管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2.积极开展行政调解。进一步加强消费者申诉、举报处理工作,杜绝申诉、举报处理不作为行为,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解决消费纠纷中的作用;建立健全消费争议等矛盾纠纷的行政调解解决机制,探索建立消费争议多元化解决机制,积极构建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的调解模式;要密切关注新型消费领域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综合运用消费维权、合同监管、广告监管等手段,着力解决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突出问题,提高对消费领域突发事件的防范能力和快速应急处置能力。
  3.充分发挥复议调解功能,化解行政争议。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纠正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灵活运用行政调解手段或者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层级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完善监督机制,强化行政行为监督
  1.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海南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切实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定期通报,警钟长鸣;对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违法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致使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或者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层级监督。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层级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行政复议,纠正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
  3.推行阳光执法,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要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等方式,不断畅通监管渠道,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六)推进法制基础建设,提升海南法治工商建设内在动力
  1.加强法制机构和法制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法治工商建设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加强法制机构建设,要解决法制机构人员、经费保障不到位,人员结构老化,工作积极性不高等突出问题,使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经费保障和人员的法律素养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进一步重视法制队伍建设,把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法制机构。关心法制干部的成长进步,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力度,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努力为法制干部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法制机构要切实履行在法治工商建设中的统筹规划、督促指导、监督考核、政策研究、情况交流等职责,努力提高新形势下做好工商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当好本单位领导在法治工商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
  2.加强基层法制建设。工商所是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基层组织。要不断加强基层基层法制建设,着力解决基层法制建设相对薄弱的问题。要配备精干人员到工商所当法制员,条件成熟可由副所长兼任,增强基层法制机构队伍建设。要适应工商所职能转变的需要,明确法制员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法制员工作规则,创新基层法制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基层法制干部培训,切实提高基层法制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提升基层法制工作水平。
  3.提升法治建设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推进信息技术与法治工商建设的融合,全面深化信息化手段在法治工商建设中的应用。进一步改进完善业务软件案件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扣押没收财物管理等重点环节、薄弱环节管理模块,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工商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水平,切实完善网上年检、咨询、查询和投诉等对外服务网络平台,方便人民群众网上办事,提高办事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治工商建设是事关全局的大事,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法治工商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法治工商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并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来抓。各工商机关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法治工商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机构牵头抓、有关机构配合抓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工作职责。法治工商建设涉及到全省工商系统的方方面面,必须举全系统之力齐抓共管。在法治工商建设中各单位应密切协作,各内设机构应按职责分工狠抓落实,共同完成各项任务。法制机构抓好组织协调和执法监督,监察部门和人教部门抓好培训和队伍建设,业务机构抓好业务制度建设和工作落实,真正使全省工商系统的监管执法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三)强化检查考核。要加强对法治工商建设的工作指导和检查考核,把法治工商建设作为共性目标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内容进行考核。各单位要在每年底积极向省局和当地政府汇报法治工商建设工作情况,并报送相关工作情况报告,以便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四)加强舆论宣传。在法治工商建设活动中,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协作,大力宣传法治工商建设的意义作用、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扩大社会效果。

 
  • 加入收藏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