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2016年油气管道保护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
发文文号: 青经信发[2016]5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4-19
实施时间: 2016-4-19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256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市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管道企业:
  为做好2016年全市油气管道保护监管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油气管道保护,履行监管执法职责,消除油气管道外部安全隐患,建立油气管道保护长效机制,现提出2016年油气管道保护监管执法工作意见如下:
  指导思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按照国家及省、市部署,进一步理顺油气管道保护执法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执法水平,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二、工作目标
  2016年,实现对管道企业监管执法率100%,违法行为查处率100%,举报、投诉案件查办率100%,油气管道沿线安全风险较大区域、场所巡查监管执法率100%,全面提高我市油气管道保护监管执法水平,实现管道保护外部安全隐患零增长,保障油气管道安全平稳运营。
  三、工作任务
  实现油气管道保护全覆盖监管执法
  督促管道企业切实履行油气管道保护主体职责。各级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依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油气管道保护有关标准、规范,指导、监督管道企业建立、健全管道保护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宣传管道保护知识,履行管道保护义务。按照《关于深入开展油气管道企业管道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青经信〔2016〕2号)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处理和落实。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针对发现的问题抓紧整改,确保油气管道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深化油气管道外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各级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督导管道企业加快整改现存的安全隐患,加强协调监控,及时跟踪指导,确保整改到位。开展油气管道外部隐患“再排查、再确认”,及时发现和排除油气管道外部安全隐患,对外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处理,杜绝新增油气管道外部安全隐患。
  组织开展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综合评估。通过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我市各级油气管道保护监管执法力量、管道企业管道保护能力、管线及管线周边现状、油气管道所经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全面分析和掌握我市油气管道保护现状;对评估认定的安全风险较大区域和场所,加大监管执法频次,督促管道企业落实重点防护,加强巡护、风险警示、应急管理等工作。
  加强油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第三方施工监管。各级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按照《青岛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申请、审批程序及要求(试行)》(青经信发〔2014〕8号)、《关于加强对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施工作业监管的通知》(青经信字〔2014〕75号)要求,严格管道企业和施工单位落实施工的前期审批、现场管理、应急管理程序和内容,细化工作流程,确保施工和监管到位。对不经审批、未制定安全施工方案、未按施工方案作业等情况,坚决制止并依法予以处理。
  推进油气管道保护监管执法网格化、信息化、科学化建设
  1.完善油气管道保护监管执法网络化体系。各级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理顺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政企结合,实现油气管道保护市、区(市)、企业“三级管道保护体系”向市、区(市)、镇(街)、企业“四级管道保护体系”转化,鼓励油气管道沿线行政村设立管道保护联络员,促进管道企业巡护人员与沿线镇(街道)、行政村管道保护负责人互联互通,用网络化支撑油气管道保护监管执法工作。
  2.推进青岛市油区管网监管平台信息化建设。组织管网监管平台应用和升级工作,完善平台管网资源、隐患整治监控、应急管理、日常监管和政企交流等模块内容。将监管执法记录、教育培训和企业诚信纳入平台系统。开展油区管网监管平台信息化培训,提高管网平台使用率,用网络信息技术服务监管执法工作。
  3.健全油气管道保护专家参与工作机制。各级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油气管道保护专家专业领域知识优势,聘请专家参与隐患排查、隐患整治、风险评估、案件查处、举证分析等工作,实施行政决策和专家决策相结合,促进我市油气管道保护科学化建设。
  (三)规范油气管道保护监管执法行为
  1.开展教育培训,规范执法行为。各级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加强油气管道保护监管执法能力和业务知识培训,通过集中培训、案例分析、现场学习等方式,提升监管执法人员业务素养,规范监管执法人员执法行为。
  2.完善监管执法模式,推行常态化执法。各级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加强源头预防、动态监管、信息支撑等常态化监管执法,筑牢油气管道保护防线。针对油气管道高风险点、未整改安全隐患加强管道保护宣传,向群众宣传管道保护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守法意识,从根源上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准确采集油气管道路径有关信息,建立健全管道保护“一张图”,把案件受理、核查、反馈环节衔接的更加紧密,构建监管执法快速反应、立查立办的工作机制。
  3.实施全过程记录,健全档案管理。各级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健全调查取证、文书填写、影像资料管理等多个环节的记载程序,完善执法检查台账和行政处罚案卷的制作、归档、保存和查阅程序,建立执法检查记录管理与使用制度,充分发挥执法记录制度的监管作用。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年度计划、月度计划,严格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程序,周密组织落实。管道企业要认真落实管道保护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管道保护义务,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管道保护主体责任到位、措施到位、隐患治理到位。
  加强装备保障。各级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改善执法条件和执法装备,推进监管执法人员管道探测设备、交通通讯设备、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设备、应急处置用品配备工作。管道企业要积极落实油气输送管道标准、规范,积极购买和更新油气管道保护装备和设施,建立完善检测、监测系统,推进管道保护新技术的应用。
  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制度。各级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把油气管道保护监管执法工作分解细化,健全督查考核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做到目标到人,责任到人,确保全年管道保护监管执法工作落到实处。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4月19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油气管道企业管道 青经信字[2016] 20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