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教育费附加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府发[2016]1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1-5
实施时间: 2016-1-5
失效时间: 2020-12-31
法规类型: 教育费附加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489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市政府2011年1月印发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通知》(沪府发[2011]2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5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调整地方教 2011/2/1
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 陕财税[2023]13 2023/12/5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 津财规[2021]1号 2021/3/15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 渝地税发[2011] 2011/5/13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 津财规[2026]1号 2026/3/16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 吉财非税[2011] 2011/5/1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 北京市地方税务 2015/1/1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教育附 京财文[2011]29 2012/1/1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教育厅人民银行济南 鲁财综[2010]16 2010/12/1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代征地方教育附加的通告 深地税告[2011] 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