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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14]387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4-10-24
实施时间: 2014-10-24
法规类型: 上市公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4929
评论人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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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保荐机构、上市公司:
  为进一步发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作用,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上市公司健康发展,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结合上市公司保荐工作监管实践,本所修订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证上〔2012〕383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评价办法》(深证上〔2012〕384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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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评论(此处已关闭评论功能):
yihua4628   2014年10月29日
没有附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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