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黑龙江省防伪技术开发推广中心数字证书认证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批复
发文文号: 黑价行[2013]261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9-22
实施时间: 2013-10-1
失效时间: 2014-9-3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225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黑龙江省防伪技术开发推广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数字证书认证收费标准的请示》(黑防伪发〔2013〕1号)收悉。根据《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价联〔2011〕29号)的有关规定,同意你中心收取数字证书认证服务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数字证书认证服务费包括数字证书认证开户费、维护费。数字证书认证服务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对用户首次申请数字证书认证服务的,只收取数字证书认证开户费;自开户之日起满1年后按年收取数字证书维护费。对用户办理数字证书认证开户不得收取证书介质费,但用户数字证书遗失需补办的,应收取证书介质费,证书介质费标准由认证服务机构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三、数字证书认证服务属中介服务,应坚持自愿有偿原则,由用户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选择服务项目,严禁强行服务、捆绑服务、变相收费。要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12358"价格举报电话。
  四、你中心要按规定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持证收费,并自觉接受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社会各界监督。
  五、此批复自2013年10月1日起试行至2014年9月30日,到期如需继续收费,请提前两个月提出申请。
  附件:数字证书认证服务收费标准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2013年9月22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