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准新疆电力公司等238户企业延期使用旧版企业衔头发票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12-17
实施时间: 2010-12-17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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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减少企业发票换版损失,实现普通发票换版工作平稳过渡。经区局研究决定,对各地上报的旧版企业衔头发票库存量大、开票对象仅限于新疆境内的供水、供电、供热、供气以及农产品收购等238户企业使用的旧版企业衔头发票,延长使用到2011年3月31日。具体如下:
  一、新疆电力公司所属各地(州、市)电力公司(电业局)、各县(市、区)供电公司(供电局)使用的企业衔头电力专用发票。
  二、供水、供电、供热、供气企业共28户所使用的企业衔头专用发票。
  (一)阿克苏地区3户
  652901784661332  阿克苏浩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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