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扩大境外投资审批权限改革试点的批复
发文文号: 商合函[2003]97号
发文部门: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03-4-28
实施时间: 2003-4-28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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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宁波市、福建省、厦门市、青岛市、深圳市外经贸委(厅、局):
  《关于将北京市列为境外投资审批改革试点的请示》(京经贸服贸字[2003]41号)、《关于申请天津市作为下放境外企业、机构及非贸易性境外投资审批权限改革试点城市的请示》(津外经贸合[2003]31号)、《关于下放非贸易性境外投资审批权限的请示》(苏外经贸经[2003]325号)、《关于要求将宁波列入下放境外投资审批权限改革试点城市的请示》(甬外经贸境外[2003]58号)、《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请求将我省列入简化境外企业和机构审批手续改革试点省份的请示》(闽外经贸合[2003]8号)、《关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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