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外国企业转让无形资产有关营业税的问题
发文文号: 新地税一字[2000]35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4-20
实施时间: 2000-4-20
法规类型: 营业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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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椐部分地区反映,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向境内转让无形资产取得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向我国转让无形资产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797号)的规定,对外国企业向中国境内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转让收入,应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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