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审计厅关于2000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政办发[2002]2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2-1-5
实施时间: 2002-1-5
法规类型: 政府审计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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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审计厅《关于2000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
  从审计结果报告看,我区违反国家和自治区财经政策、法规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地区和部门问题还很严重,必须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报告中指出的存在问题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加强整改,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强化审计监督机制,并及时将整改情况上报自治区审计厅。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单位,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决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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