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道路货物运输业核定营业额征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地税发[2009]180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6-19
实施时间: 2009-6-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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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稽查局: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道路货物运输业核定营业额征税管理办法》已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于2009年4月28日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九日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道路货物运输业核定营业额征税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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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全区道路货物运输车辆营业额核定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