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会[2005]3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5-4-20
实施时间: 2005-4-15
法规类型: 代理记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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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行署、市、县财政局:
  现将《黑龙江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给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
  二○○五年四月二十日
  黑龙江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规范代理记账业务,促进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设立代理记账机构,以及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记账业务,应当执行本实施办法。
  本实施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机构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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