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补充旅游企业营业税计税营业额问题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地税发[2000]45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3-8
实施时间: 2000-3-8
失效时间: 2010-10-27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旅游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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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补充旅游企业营业税计税营业额问题规定的通知》[鲁地税函[2000]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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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文件根据《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2009年以前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青地税发〔2010〕138号)规定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