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信息服务专用发票》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地税函[2000]70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3-21
实施时间: 2000-3-21
失效时间: 2011-8-3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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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税收征管,增加税收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圉发票管理办法》及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决定将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信息服务的收费票据纳入税务发票监管范围,启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信息服务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票使用范围全省各级工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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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