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2026年新疆辖区债券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6-9
实施时间: 2025-6-9
法规类型: 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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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辖区各公司(企业)债券发行人及受托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原始权益人及计划管理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证监会相关部署要求,一体推进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工作,确保辖区交易所债券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做好2026年债券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司(企业)债券发行人和资产支持证券原始权益人
  (一)及时报告偿债安排。公司(企业)债券发行人和资产支持证券(以下简称ABS)原始权益人应恪守市场规则,珍惜企业声誉,树立诚信形象,切实履行法律责任和兑付义务,确保到期债券按期还本付息,避免发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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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新疆辖区交易所债券市场重大事项报告单.doc    
附件2:公司(企业)债券发行人自查底稿.xlsx    
附件3:资产支持证券原始权益人自查工作底稿.xls    
附件4:资产支持证券计划管理人自查工作底稿.xlsx    
附件5:公司(企业)债券偿债资金落实情况排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