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9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沪市监书[2026]280 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6-6-3
实施时间: 2026-6-3
法规类型: 市场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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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郭康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骚扰电话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AI外呼技术的兴起,骚扰电话呈现规模化、高频化的特点,市民不胜其扰。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直指问题核心,对策务实可行,我局非常认同并将积极推动落实。
  我局高度重视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工作。2023年以来,我局会同市委网信办持续开展“亮剑浦江”消费领域个人信息保护专项行动,连续开展“守护消费”专项执法行动,累计查处个人信息保护案件112件,打击了一批非法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未经同意发送商业信息的违法行为。2023年7月起,针对贷款中介骚扰电话、短信乱象,我局执法总队联合14个区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三轮“清链”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贷款中介公司非法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和虚假宣传行为,累计立案查处57家,罚没金额近700万元,对行业不法行为起到有效震慑。此外,我局及时发布了一批个人信息保护案例,以案释法,引导经营者合规和消费者自我保护,形成“查处一起、警示一片、规范一行”的良好效果。?
  我局认为,骚扰电话的治理仅靠单个执法部门难以根治,需要多部门齐抓共管,多环节、多行业综合治理。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会同市通讯管理局、市公安局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工作协同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二是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深化跨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机关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方面合作,在打击骚扰电话重大案件联合执法行动中,依法查处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发现涉嫌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实施刑事打击。三是会同市通讯管理局、市公安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加快研究完善对侵犯个人信息恶意推销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责任主体的信用监管措施,强化信用约束和惩戒。四是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发放合规指引等方式,会同相关部门强化对企业的合规指导,引导消费者加强自我保护。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