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应用规定
发文文号: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2号
发文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海关总署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时间: 2026-4-17
实施时间: 2026-9-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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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应用规定》已经2026年2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6年第4次室务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 庄荣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李乐成
  公安部部长 王小洪
  交通运输部部长 刘 伟
  商务部部长 王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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