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选聘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七批检查人员库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6-3-4
实施时间: 2026-3-4
法规类型: 执业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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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保障行业自律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检查人员管理办法》(沪会协〔2022〕39号)等相关规定,协会将开展第七批检查人员库的选聘入库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和方式
  (一)基本条件
  检查人员应由职业道德好、专业素质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担任,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含执行审计业务、复核、技术咨询)5年以上;
  2.熟悉会计、审计、税法、企业管理、信息技术等专业理论及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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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七批检查人员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