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商务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商务联发[2025]14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12-31
实施时间: 2026-2-4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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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商务、发展改革、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各市税务、市场监管主管部门,省成品油行业协会,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5号)和《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25年第4号),加强浙江省成品油流通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保护成品油经营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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