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财规[2025]6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5-12-19
实施时间: 2026-1-1
法规类型: 行业管理 其他行政法规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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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意见》(赣府发〔2024〕10号)等规定,我们对《江西省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赣财规〔2023〕4号)文件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的《江西省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以下简称《基准》),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基准》的适用
  1.对违法行为应按照《基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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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江西省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