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延续实施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发文文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6年第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民政部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26-1-20
实施时间: 2026-1-1
失效时间: 2027-12-31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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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继续支持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现就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
  一、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按照以下规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一)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三)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
  (四)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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