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政发[2025]72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25-12-31
实施时间: 2026-1-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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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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