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190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商服贸函[2024]228号
发文部门: 商务部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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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出台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出台实施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2024年3月22日,商务部发布《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于4月21日起施行,在跨境服务贸易领域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负面清单实施工作,有序推进跨境服务贸易开放进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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