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外贸同船运输境内船舶加注保税油和本地生产燃料油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21]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21-2-26
实施时间: 2021-2-26
法规类型: 关税优惠政策 消费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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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海南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海口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海事局: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现将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外贸同船运输境内船舶加注保税油和本地生产燃料油政策通知如下:
  一、全岛封关运作前,对以洋浦港作为中转港从事内外贸同船运输的境内船舶,允许其在洋浦港加注本航次所需的保税油;对其在洋浦港加注本航次所需的本地生产燃料油,实行出口退税政策。海南省本地燃料油生产企业凭燃料油出口货物报关单(备注栏注明“用于内外贸同船运输境内船舶加注”字样)等有关材料,向税务部门申报岀口退(免)税。上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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