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优化锂亚硫酰氯电池进出口监管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工信部联安全函[2025]335号
发文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25-12-9
实施时间: 2025-12-9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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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各直属海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为提升监控化学品进出口管理效能,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优化部分锂亚硫酰氯电池进出口监管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第三类监控化学品亚硫酰氯(化学文摘社登记号:7719-09-7)灌装含量不超过1千克的单个锂亚硫酰氯电池或电池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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