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公布对部分钢铁产品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发文文号: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79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25-12-9
实施时间: 2026-1-1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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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商务部、海关总署决定对《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5年)》(以下简称目录)进行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将部分钢铁产品(详见附件)纳入目录。
  二、对外贸易经营者出口上述货物,应凭货物出口合同、生产商开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申领出口许可证。商务部和受商务部委托的省级地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及部分副省级城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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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纳入出口许可证管理的部分钢铁产品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