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商务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商务联发[2025]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5-1-26
实施时间: 2025-1-26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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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商务、发展改革、公安、财政、市场监管主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各市、县(市、区)税务局(宁波不发):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提振消费,按照《2025年浙江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浙发改环资〔2025〕17号)要求,确保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的稳定性和延续性,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商务厅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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