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自治区财政支持“三北”工程建设的实施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财资环[2024]125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9-25
实施时间: 2024-9-25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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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州、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林业和草原局:
  现将《关于自治区财政支持“三北”工程建设的实施措施》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推动各项财政支持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附件:关于自治区财政支持“三北”工程建设的实施措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9月25日

  附件
  关于自治区财政支持“三北”工程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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