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落实国家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商规[2024]10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4-9-6
实施时间: 2024-9-7
失效时间: 2024-12-31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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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根据商务部等四部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4〕397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24〕115号)要求,现印发《上海市落实国家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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