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新增功能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9-1
实施时间: 2019-9-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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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2019年09月01日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新增以下功能:
  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
  本功能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子产品的生产者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基金。
  2.【税企互动信息反馈】
  本功能用于部分税收低风险事项直接推送纳税人先行自我纠错并反馈,纳税人纠错结果达到预期的,税务机关不在开展风险应对。
  特此通知
  2019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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