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鼓励进口服务目录
发文文号: 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2019年第1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务部 生态环境部
发文时间: 2019-3-22
实施时间: 2019-4-10
失效时间: 2026-2-9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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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国函[2018]79号)中“及时调整《鼓励进口服务目录》,对试点地区进口国内急需的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和咨询等服务进口给予贴息支持”的要求,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知识产权局对《鼓励进口服务目录》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鼓励进口服务目录》予以公布。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16年第47号公告公布的《鼓励进口服务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鼓励进口服务目录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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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鼓励进口服务目录.pdf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鼓励进口服务目录
发文文号:商务部等7部门公告2026年第8号
发文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时间:2026-2-25
实施时间:2026-2-10